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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外国籍卖国内房产须先公证


邱永芬/南方都市报/20131105


    张先生询问:我在广州还有两套房产,现已入籍加拿大,注销了国内的户口。现打算卖掉这两套房产,不知怎么办交易手续?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人士:首先必须在加拿大出个证明,证明什么时候去的加拿大,现在的国外的护照编号是多少,并去中国驻当地大使馆验证;再回到国内的公证处做一个中文译本,证明两个名字为同一个人,才可以处理国内房产。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主任何培华:首先必须先在加拿大的律师事务所做公证,证明护照的英文名字和房产证的中文名字是同一个人,并去当地的中国大使馆做验证,附上广州的房产证等资料。回到国内可能也会遇到须提供派出所证明的情况,那就提供原来公安机关办理同意出国定居的户口本、身份证与派出所证明,并到公证处证明现有的英文名字与原来的中文名是同一个人、年龄一致,这样方可按国内正常的交易流程出售国内房产。如果人不回国,委托广州的亲戚办理,那么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也要在加拿大的律师所做公证,再去中国驻当地使馆验证。


阅读: 4516 次     2013/11/5 14: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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