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前,欠缴单位需办理缴纳手续
●逾期不办,将被媒体公示、限期缴纳,办房地产相关手续受约束
●市民可通过拨打电话“82639610”投诉举报
住宅维修基金是房屋的“养老钱”,但仍有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尚未缴齐这份住房“医保”。昨日,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获悉,我市对欠缴住宅维修基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专项清缴。11月26日前,欠缴单位需携相关材料到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物业安全处办理相应手续,对逾期不办理的单位将强制执行。
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欠缴住宅维修基金包括两种情况,即欠缴和尚未缴齐,后者居多。根据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下发的《关于组织清缴房地产开发企业欠交住宅维修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凡1998年7月2日以后取得市内四区(中山、西岗、沙河口和甘井子区)国有土地中标通知书(土地成交确认书)的尚未缴纳和欠缴住宅维修基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11月26日前到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物业安全处办理缴纳手续。
办理缴纳手续后的欠缴单位根据欠缴额度,将作出还款计划,限期还款,足额归集。具体为:欠缴款1000万元以上的单位,1年内还清;欠缴款1000万元以下至100万元的单位,半年内还清;欠缴款100万元以下的单位,3个月内还清。
对逾期不办理缴纳手续或不缴纳住宅维修基金的企业,将“五管齐下”,强力依法追缴:在新闻媒体上公示,限期缴纳;记入市建委房地产诚信网;对其在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相关手续上进行约束;由执法部门按照行政处理程序依法追缴;通过法律手段,查封并拍卖存量房(或抵押用房)或申请法院查封企业账户。
为了问需于民,市民举报有欠缴住宅维修基金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在此次清缴范围。市民可通过拨打电话“82639610”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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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2 9:4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