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富永/《中华工商时报》/20090708
[提要]以前的城市房屋拆迁,想要获得高额的补偿,走后门,找关系的情况时有发生,而如今,随着阳光拆迁新政的实施,城市房屋拆迁想走后门,想漫天要价,在成都“没门”了。
以前的城市房屋拆迁,想要获得高额的补偿,走后门,找关系的情况时有发生,而如今,随着阳光拆迁新政的实施,城市房屋拆迁想走后门,想漫天要价,在成都“没门”了。昨日,记者采访了市人大代表、成都市重大项目监督组组长李之权和成都市政协常委、四川君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肖佑嘉,和拆迁打了多年交道的他们认为,我市出台的拆迁新政,不管被拆迁人的身份背景有何不同,都实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前走关系获得高额补偿的情况,在目前统一的补偿标准之下,再也行不通了。
过去政策不完善补偿标准有“弹性”
城市房屋拆迁,关系到被拆迁户的切身利益,而每一户的具体情况又不尽相同,市场化补偿难度很大,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矛盾,出现不和谐音符。而在拆迁中,“漫天要价”成为了阻碍拆迁的“拦路虎”。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漫天要价”的主要有三类人:一类人是不讲政策的钉子户,一类人是想利用拆迁彻底改变自己的生活条件,而还有一类人则是依靠自身的职权特权,来谋取更多利益。和拆迁打了多年交道的肖佑嘉女士告诉记者,每一次拆迁,涉及的被拆迁人的身份背景都各有不同,中间难免有一些人利用自己的职权之便,托关系,走“后门”,想从中获得高额的补偿。这样一来,也在以前的城市拆迁中,造成了因补偿标准有“弹性”而引发的矛盾。
针对过去拆迁政策的不完善,我市出台的拆迁新政,从拆迁评估机构的进场到补偿标准的制定,再到补偿行为实施的整个程序进行了规范,有效避免了这样的“弹性”空间。肖佑嘉告诉记者,成都的拆迁新政是一部较为完善、可操作性强的地方法规,它是在汲取了以前拆迁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形成的。“从现在的拆迁补偿标准来看,没有‘弹性’可言,利用身份背景而托关系的情况也将得到避免。”肖佑嘉如是说道。
一把尺子量到底 拆迁补偿没“后门”可走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有怎样的身份背景,都要依法办事!”市人大代表李之权先生告诉记者,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是公民的任何主张权益都给予保护,一些钉子户恶意超标准的乘机敲诈,超出绝大多数被拆迁人的交易主张的利益,就不应该得到法律的支持。我市的拆迁新政出台之后,阳光的操作流程,让关系户、人情户没有“后门”可走。一位从事了多年拆迁工作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规范的政策出台以后,我们搞拆迁的可以按政策“打表”,“一把尺子量到底”,工作起来底气足。“应该补偿多少都明明白白,清清楚楚,既不会多给一分,也不会让被拆迁户少拿一厘!而且对那些抬价的人,我们更有理由更有依据做好工作了。”工作人员如是说道。
李之权告诉记者,依法进行的任何一个旧城改造拆迁工程,具备程序的合法性和政策的严肃性,在拆迁中不可能“迁就”某些小群体的不正当要求和利益,而调整和变动事关大局的拆迁政策和价格,丧失拆迁补偿的公平性。特别是在拆迁新政出台之后,统一的补偿标准,规范的操作行为,让整个拆迁过程都依法、阳光、透明,而在这样的透明之下,才能够真正实现人人平等,让成都的城市拆迁,没有“后门”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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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7/8 14:08:00